《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已下发,请各部门及时转发。有意申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请仔细研读文件,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需审核盖章的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科研学术中心备案),以部门为单位于3月27日至3月29日报送至科研学术中心(易明楼8C03)。因需进行审核、评选等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上一条: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2022年)濮阳市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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