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寻找李芳式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4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李芳式好老师”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推荐先进典型,择优上报参与全省“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评选,充分展现我校广大教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和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推荐范围及推荐名额
全体在职教职工均可参与。全省拟表彰100名,我校推荐1名参评。
三、推荐标准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4.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扎根一线,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将推荐“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活动作为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认真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讲好教师故事,展现教师风采,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2.要把推荐活动与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李芳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起来。要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身边“李芳式的好老师”事迹,要以此次推荐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优秀教师培养,宣传和推荐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3.请认真填写河南省“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见附件),推荐人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片3-5张(均为电子照片),
4.提交材料的时间和地点:请于11月8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校人事处(后勤楼406房间)。联系人:闫帅旗,联系电话:13213905656,电子邮箱:pyyzrsc@163.com 。
附件:河南省“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