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机关支部召开全体会议 贯彻佩戴党徽暨设
立“党费交纳日”有关要求
3月9日下午,市卫校机关支部召开全体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关于设立“党费交纳日”的通知》和《中共濮阳市委市直工委关于规范佩戴党徽徽章的通知》。
会上,机关支部宣纪委员王跃澎同志宣读了《关于设立“党费交纳日”的通知》和《中共濮阳市委市直工委关于规范佩戴党徽徽章的通知》。机关支部书记王骏杰同志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佩戴党徽、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从自身做起,自觉维护党员形象。二是将佩戴党徽的范围增加至参加支部会议,每次召开支部会议时,对党费收缴情况和党徽佩戴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两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立通报机制,在规定场合连续3次不按照要求佩戴党徽或连续3个月未交纳党费的党员干部,给予通报,并取消年度党内评优评先资格。
濮阳市卫校机关支部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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